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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细则]青岛市黄岛区2024纺织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添加时间:2024-06-28
纺织机械生产企业(见附件)、3类(喷水织机、喷气织机和梳棉机)共10台纺织机械,每家生产企业只抽查3类产品其中一类产品。
2.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在生产企业成品库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以其他形式标明合格的产品。抽取样品应为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种类、同一型号规格、同一批次的产品一台进行现场检验。抽样基数须满足应抽取的检验样品数量。
1机械运行效率、2整机空车噪声、3总功率消耗、4振动最大加速度、5温升、6安全保护、7定位制动、8引纬系统、9松经、10卷取系统、11开口系统
1、产品涂装2、机械运行效率、3自动停车装置、4空载整机噪声、5主电机空载功耗、6温升、7安全保护、8振动最大加速度、9纱线和织物通道部分零部件表面、10传动系统、11储纬器、12配套器材
1喂入装置、2梳理系统、3圈条器系统、4传动系统、5吸尘系统、6安全要求、7电气设备及自控机构、8功率消耗、9纺织器材、10噪声、11产品涂装
2.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该产品符合标准要求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意见征集7742764[实施细则]青岛市黄岛区2024纺织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九游体育官方平台